索引号
5300000162503/20200023
字号
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8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民政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9〕37号)执行。

1.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州(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省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云南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贯彻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是:

1.坚决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排查、比对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坚决防止“应兜未兜”和“一兜了之”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着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2.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统筹和政策创制落实,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实施“云南惠老阳光工程”,通过建设一批、提质改造一批、公建民营一批、医养结合一批、消防安全达标一批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3.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4.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基层政权,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

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会团体深化改革,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

6.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设置,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7.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

8.推进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9.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9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0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8.20万元,上年结转2.19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省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2020年省财政批复我厅的项目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6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5.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64.47万元(本级财力3,682.2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0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6.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省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二是2020年省财政批复我厅的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7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6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5.8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故2020年省财政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3,12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0.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项目预算批复中包含上年结转资金378.25万元;二是2020年有5个项目资金整合取消,另有几个项目根据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减少安排部分资金。2020年整合取消项目为:

1.云南省民政厅信息系统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按要求整合信息化建设经费。

2.云南省民政厅殡葬信息化建设经费8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按要求整合信息化建设经费。

3.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维护专项经费4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按要求整合信息化建设经费。

4.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经费15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此项工作调整了开展时间。

5.救灾捐赠上海帮扶及慰问灾民专项经费100万元,此项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94.6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10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及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等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经费开支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8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04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5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转退休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3.72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01.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购买养老服务、贫困残疾患者“义肢助残”项目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等省民政厅本级分管业务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5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88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7万元,项目支出33.75万元)。

奖金34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2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4.8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4万元,项目支出70.64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万元,项目支出35.28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6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4.5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万元,项目支出16.64万元)。

住房公积金28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2万元,项目支出73.20万元)。

办公费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万元,项目支出9.53万元)。

印刷费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58.01万元)。

咨询费1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50万元)。

手续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2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6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万元,项目支出200.2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2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19万元)。

维修(护)费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9.35万元)。

培训费30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万元,项目支出286.60万元)。

公务接待费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52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26.45万元)。

劳务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委托业务费1,09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万元,项目支出1,085.02万元)。

工会经费2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2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6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0万元,项目支出11.51万元)。

奖励金8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2.25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2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1.2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金额65,671.4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和殡葬设施建设补助经费等开支。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7,4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临时救助经费以及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等开支。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8,0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省91.40万80—99周岁高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1468名100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我省各州、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项目经费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4,838.8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各地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6.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类,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采购预算资金25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1,006.4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4.19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3.24%,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3次,共计接待595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民政厅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45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5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61%。2020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厅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省民政厅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全面深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力争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率不低于95%,救助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5%。

2.进一步提高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申领救助,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不低于90%,社会化发放率不低于90%。

3.科学合理提高救助水平,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为农村居民提供集中安葬地点,解决农村人口安葬难的问题。2020年,省级投入3000万元,补助新建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2.为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土葬改革区遗体进公墓或相对集中安葬,提供硬件设施保障。实现公益性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全省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的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构、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民政厅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省民政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年初预算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11.17万元,与上年926.48万元对比,减少215.31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编制预算时厅机关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38人(不含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员),2020年编制预算时厅机关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为124人,减少14人。省财政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经费相应减少;二是2020年部门预算机动经费减少。以上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机关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