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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1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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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13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能和年度重点任务

(一)主要

云南省民政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937号)执行。

1.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州(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省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云南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 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起步之年,做好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全省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全省跨越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督查、大培训、大宣传行动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加快推进民政工作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根本转变。重点工作是:切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作为工作重心,坚持在抓重点上求突破:

一是要抓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更加精准有力兜好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持续推进低保规范管理,加强排查整治和动态管理,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精准施保质量。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加大医疗救助(此工作2018年年末机构改革划出)和临时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要抓体制机制改革,更加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思想新战略,深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全(此工作2018年年末机构改革划出)

三是要抓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更加努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作出的新部署,既要履行好有为政府的职责,也要塑造好有效市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对多层次养老服务的需要。

四是要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更加坚定有力支持军队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完善优抚安置制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作出的新部署,大力推进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牵头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抓好落实,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此工作2018年年末机构改革划出)

五是要抓社会治理创新,更加充分体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社区治理等作出的新部署,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六是要抓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服好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构建城镇发展格局、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作出的新部署,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推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深化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加大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倡导节地生态葬,实施惠民殡葬。加强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监管,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加大收养评估力度。推动构建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民政厅2018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零个,其他事业单位8分别是省民政厅机关、省地名档案馆、省民政厅信息中心、省救助管理站、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2018末实有人员编制3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1(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4(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3(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4(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未纳入决算。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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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2018收入合计1880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64.35万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321.85万元,占总收入的1.71%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20.12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减少6,727.4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

 

收入占比分布图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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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民政厅2018支出合计192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4.57万元,占总支出的25.48%项目支出13594.33万元,占总支出的70.64%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747.24万元,占总支出的3.8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54.26万元,下降34.24%,项目支出减少1,788.47万元,下降11.63%经营支出减少1,773.78万元,下降67.81%主要原因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

支出占比分布图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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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4.26万元,下降34.24%主要原因:系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其余系正常调整工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离休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4%。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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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9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8.47万元,下降11.63%主要原因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8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切实担负起兜底保障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起草《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特别是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标准、政策、管理方面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阳光低保全面清理整治“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以及低保领域作风、腐败问题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统一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557元/人.月、3500元/人.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665元/人.月。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48.4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54.96万人,农村特困人员11.76万人。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实施医疗救助。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6.37亿元,救助852.19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78亿元,救助98.97万人次

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省政府将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10000张养老床位列为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中央和省级投入补助资金5.56亿元资助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级投入资金5000万元给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建设,大力推动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提升养老事业发展水平。截至2018年底,全省642个已建成农村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583个,登记率达91%,有力保障了农村敬老院的健康运转。

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投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080万元资助新建、改扩建29个救灾物资储备库。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购买充实救灾物资,并对地震重点监测区、多灾易灾县重点代储。继续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10项重点工程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更加完善。

是着力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印发《云南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民政系统参与乡村振兴作出安排部署。调整充实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10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55万元进行补助。全省各州、市同步启动州、市级和县、市、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点,曲靖市麒麟区作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顺利通过民政部结项验收。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三区计划”“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和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是创新推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促各地全面清查整治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安排资金1.39亿,资助新建4个殡仪馆和新建、改扩建11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大力实施惠民殡葬,对农村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火化一次性补助1000元,73个县(市、区)实施惠民殡葬奖补或减免。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49个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马龙县撤县设区、水富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开展黔滇线省界和省内县界联检,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告别陋习,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客事新办的社会新风尚。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改工作,完善站外托养监管机制,不断规范托养机构管理服务。

六是健全慈善和社会福利制度。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工作。目前,全省登记和认定慈善组织51个,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95个。启动《云南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目标人群覆盖率逾95%,惠及76万人。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云南省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对在我省申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资格认定的企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资格认定。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儿童福利服务网,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队伍,确保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正常运转。安排16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533个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散居儿童月人均补助1074元,机构养育儿童月人均补助1774元。

七是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开展了全省退役军人普查,并对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转岗适应能力,在全国率先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上年增幅达15%,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9.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14%。与上年对比减少5524.57万元。主要原因: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4%主要用于民政厅机关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经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地州市民政局等相关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训开支(省民政厅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支出6.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1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5%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3212.3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科目支出264.2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服务中心及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3民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科目支出1176.17万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及纪念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经费开支及优抚对象疗养、春节慰问优抚对象年画印制等经费开支

4民政管理事务-民间组织管理科目支出69.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开支

5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支出379.1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收尾工作、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及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等工作经费开支;

6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经费开支及社区工作人员、村两委工作者培训教育经费等开支;

7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1576.5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及省地名档案馆、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单位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开支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215.8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离休金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42.03万元主要用于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地名档案馆等3个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离休干部1离休金发放开支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377.16万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1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职死亡和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离休人员1生活补贴的发放开支;

13抚恤-伤残抚恤科目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残疾军人假肢维修及更换辅助器械经费开支

14抚恤-其他优抚支出科目支出44.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经费等开支;

15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科目支出9.0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教育、培训和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16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402.30万元,主要用于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差额补助经费开支

17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科目支出4651.60万元,主要用于防减灾救灾补助经费(采购应急救灾物资)开支

18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支出94.46万元,主要用于省救助管理站人员工资基本支出及全省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开支等

1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2049.8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含购买救灾帐篷及救灾物资、民政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补充、小应急包采购、救灾信息系统建设、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系统建设经费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专项工作开支(民政厅机关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科目支出5万元

4. 城乡社区(类)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18度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开支

5.资源勘探信息(类)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电子专项工程)支出1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第四批省级电子政务专项资金开支;

6.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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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民政厅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23万元,支出决算为68.96万元,完成预算的3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82.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8.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13万元,增长3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7.71万元,增长167.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6万元,下降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2万元,下降59.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外事办工作安排,临时增加因公赴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和挪威、瑞典、芬兰访问,以及赴越南参加第七次联合工作会议任务3批次,涉及经费支出29.02万元,造成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29万元,占64.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5万元,占29.07%;公务接待费支出4.62万元,占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2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7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台湾执行养老服务学习交流任务,赴美国、墨西哥执行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交流任务,赴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三国执行防灾减灾工作交流任务,赴瑞典、芬兰、挪威参加养老体系建设友好访问,赴越南参加云南省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省第七次联合工作会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2018年全省先后遭遇的低温冷冻、雪灾、风雹、洪涝、地震、干旱、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台风等灾害,特别是漾濞“3·275.1级地震、“天鸽”台风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社会事务、优抚安置、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普查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省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地名普查、老龄事业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62万元,与上年(678.80万元)对比,减少34.18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机构改革,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交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汇总

2018年省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厅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民政厅资产总额2648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0.53万元,固定资产21174.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0.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82.9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74.0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11.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7.8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24项,账面原值660.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出租房屋6931.26平方米,账面原值863.7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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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00.59万元,占总支出的79.86%主要用于采购救灾储备物资、拥军优属慰问品、慰问优抚对象用年画印刷、假肢制作专用设备、康复训练设备、假肢器材及器械、康复辅具配置流动服务车、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货物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3万元,占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厅机关6号办公楼部分办公室及卫生间维修改造、省康复辅具中心康复部和治疗区房屋修缮改造工程等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6.32万元,占总支出的19.27%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民政业务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养老及社工服务、监理、绩效评估、审计、课题研究等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绩效管理信息情况,包括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28个项目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厅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9个,分别是省民政厅机关、省地名档案馆、省民政厅信息中心、省救助管理站、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上年相比,减少8个(分别是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省军供站、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以上4个事业单位交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文件依据:云编办2018225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交由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文件依据:云编办2018216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云南老年之家敬老院3个单位交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系2018年年末机构改革划出。按照省财政厅编报决算要求,2018机构改革划出8个直属事业单位,决算报表由接收单位编报汇总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构、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民政厅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线路租金经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地名普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等开支。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030715.xls

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16.xls

“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031643.xls

殡葬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031453.xls

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031432.xls

城市医疗救助(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补助)经费(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44.xls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09.xls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57.xls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57.xls

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36.xls

军供站专项维修改造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031343.xls

老党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031650.xls

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01.xls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22.xls

农村社区建设补助(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31.xls

民政业务工作开展资金保障绩效自评报告055920.xls

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资金保障(政府性基金)绩效自评报告023626.xls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机构培育项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03.xls

社会事务工作资金保障绩效自评报告025355.xls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031705.xls

省福彩公益金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031537.xls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629.xls

省级烈士陵园维修保护经费绩效自评报告031443.xls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资金保障绩效自评报告025328.xls

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扶持点预留项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50.xls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07.xls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补助项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18.xls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申报表绩效自评报告060036.xls

资助全省部分涉老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维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0315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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