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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28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开展殡葬事业公益性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殡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推进。中央和省级资助新建4个殡仪馆、改扩建44个、建设6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目前,全省建成并投入使用殡仪馆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409个、经营性公墓76个。

二是服务安全责任不断强化。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祭扫工作督查的通知》,组成4个督查组对昆明、玉溪、昭通、保山、红河、大理等州市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祭扫服务保障准备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清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据统计,3月31日至4月7日,全省共接待清明祭扫群众412万人次,疏导车辆50.2万辆。祭扫过程中没有发生交通、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实现了全省连续11年清明祭扫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移风易俗宣传不断深入。积极配合宣传部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联合省文明办向社会各界发布殡葬移风易俗倡议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6人,编制7人,事业管理岗位7人,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八级1人。

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我单位没有车辆编制,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0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财政安排我中心殡葬宣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项目支出128.10万元,占总支出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用于基本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注:省财政厅2018年拨款128.10万元是以项目经费形式下拨,用于我单位基本支出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财政安排我中心殡葬宣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财政厅2018年拨款128.10万元是以项目经费形式下拨,用于我单位基本支出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08.10万元,殡葬改革宣传经费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中心未安排“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资产总额178.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3万元,固定资产141.41万元,无形资产2.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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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四、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构、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省民政厅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线路租金经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地名普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彩票发行和销售工作等开支。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殡葬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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