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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3/20240146
字号
文章来源
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8-13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前身为云南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1月,经批准于2001年更名为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云南省福彩中心”)。 云南省福彩中心是云南省民政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实施业务领导,云南省财政厅负责监管。云南省福彩中心实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为省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预决算,报云南省财政厅审核批准。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建设和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网络,落实销售计划,统一归集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财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

2.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

3.制定本行政区域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5.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

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关心重视下,在省民政厅党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公安等部门支持配合下,省福彩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彩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任务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全力稳市场、促增长,推动全省福彩销售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销售情况

2023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94.35亿元,同比增加17.41亿元,增长22.63%;筹集福彩公益金31.09亿元,同比增加5.30亿元,增长20.55%。年销量首次突破90亿元、公益金筹集突破30亿元,均创我省历史新高,销量排名全国第6,3D游戏连续十一年稳居全国第1。其中:乐透数字型彩票销售72.61亿元,占总销量比重76.96%,同比增加10.74亿元,增长17.36%;即开型彩票销售10.41亿元,占总销量比重11.03%,同比增加3.84亿元,增长58.33%;基诺型彩票销售11.33亿元,占总销量比重12.01%,同比增加2.84亿元,增长33.44%。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发展方向。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凝聚“福彩中心是政治机关,福彩事业是党的事业”的思想共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切实以工作实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在路上”的执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范,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第二,创新营销派奖,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认真配合中福彩中心开展全国性营销派奖活动。在全国营销派奖活动期间,积极配合中福彩中心开展即开票、双色球、快乐8游戏营销派奖活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开展活动宣传、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派奖培训,累计投入资金3200万元先后配套开展云南双色球游戏20周年赠票促销活动、快乐8游戏赠票促销活动、快乐8游戏金秋送福赠票促销活动、云南双色球游戏赠票促销活动,实现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二是创新开展本省特色派奖营销活动。根据我省市场情况,结合中福彩中心全国性营销活动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世界高黎贡”即开票赠票促销活动、3D游戏5000万元派奖活动、“好运十倍”即开票订票奖励营销活动、即开票“订票回馈”营销活动,持续保持市场热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动。2023年,全省3D游戏销售47.80亿元,同比增长27.02%;快乐8游戏销售11.33亿元,同比增长33.44%;即开票销售10.41亿元,同比增长58.33%。通过派奖促销,我省3D游戏期均销量从1180万元提升至1400万元,进一步巩固全国第1领先优势和地位;快乐8游戏期均销量从260万元提升至350万元,游戏销量迈上一个新台阶,即开票连续四个月月均销量突破1亿元。

第三,优化管理服务,加强渠道赋能。一是加强市场管理服务。投入资金555.2万元集中采购2000张投注桌、3600个背景墙、15000个宣传资料框配发至销售网点,提升网点整体形象。使用资金99.52万元集中采购医用口罩、消毒凝胶等防疫物资发放至销售网点,助力网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采取直播线上培训考核与线下小规模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开展政策法规、游戏玩法、销售技巧、派奖营销等业务培训,累计开展培训73场次、培训人数超4.7万人次。二是激发传统渠道活力。组织开展销售网点激励活动、即开票“好运十倍”订票奖励、“订票回馈”营销活动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反哺销售网点。投入资金45万元对2022年度全省300个优秀销售网点进行表彰奖励,激发销售网点积极性。三是稳步推进渠道建设。与云南711连锁便利店合作,积极探索跨行业兼营销售模式,打造与“+彩票”业态融合,目前已在昆明市5家711便利连锁店开展试点,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扩大范围。在全省23个综合体验大厅投放158台有人值守销售辅助设备,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

第四,强化自身建设,厚植发展根基。一是提升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及时委托云南省社科院开展《云南福利彩票健康发展条件下的社会风险评估》课题研究,对我省福彩事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切实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学习借鉴山东在全国首创彩民会员APP经验,积极推进研发云南福彩彩民会员制APP,配合组织开展云南福彩健康跑活动,进一步提升精准服务彩民能力,防范化解中低收入人群非理性购彩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完成E乐服APP升级及全省福利彩票大数据分析项目建设,为省中心、州市福彩中心、市场管理员和销售网点人员提供实时销售数据、对比分析,提高福彩系统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启动云南福彩管理应用整合改造服务项目,对现有管理、服务相关系统及功能进行整合、优化,计划建立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五大应用体系,实现与中福彩中心统一系统无缝衔接。三是开展体系化培训。分两批组织民政部门分管领导、福彩系统管理人员到中山大学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先后三次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全省福彩系统人员开展提高舆论引导、招标采购管理、提升职业素养等方面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福彩系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第五,强化公益宣传,提升品牌形象。一是开展云南福彩“公益嘉年华”活动。先后在州市组织开展12场“随手公益 一起造福”为主题的云南福彩“公益嘉年华”宣传活动,现场展示云南福彩公益成就和社会责任,传播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弘扬“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福彩文化理念,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二是开展福彩公益品牌形象推广。投入资金200万元继续在省内高铁、昆明地铁发布云南福彩公益品牌形象广告,及时启动以“公益筑梦想 光影展爱心”为主题的云南福彩2023年公益摄影作品全国征集大赛,弘扬“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福彩文化,持续提升福彩公益品牌。三是开展系列公益宣传活动。以直管福利彩票综合体验大厅暨公益驿站为依托,在“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全国统一日、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全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重阳敬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福彩公益宣传活动,提升公益品牌形象。四是开展“云南福彩市集”公益宣传活动。先后4次在昆明市部分繁华商圈开展以“美好生活、有福有彩”为主题的“云南福彩市集”公益宣传活动,现场设置特色摊车、打卡互动区、主题光影作品展示区、彩票销售区等,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的同时让更多人了解福彩,共同参与福彩公益事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技术部、办公室、宣传部、采购和资产管理部、党建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截止2023年末,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设9个职能部室,分别为财务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技术部、办公室、宣传部、采购和资产管理部、党建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室。全省16个州(市)、3个直管县(市)均设有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当地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实行分级管理模式,州(市)、直管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行政领导、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彩票资金进行监管,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仅对州(市)、直管县(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实施业务指导。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单位实有其他人员28人,主要是单位长期聘用编外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截止2023年末单位实有车辆7辆,属于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复公车改革后留用车辆,主要用于全省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工作,所有车辆运行费用均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开支。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0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0.52万元,占总收入的98.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9.29万元,占总收入的1.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92.86万元,增长4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96.00万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及彩票市场政策调整至结转2023年资金较多,致2023年使用的资金支出明显增加;同时2023年预测的全年福利彩票销量较2022年增加,按彩票销量一定比例提取的业务费同步增长,导致本年收入增加,2023年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6.87万元,增长36.91%,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彩票大奖总额高于2021年大奖总额,故税返手续费收入2023年较2022年有所增加,导致其他收入2023年较2022年有所增加。

2022年、2023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增减比率

本年收入合计

12,816.84

18,809.81

5,992.97

46.76%

财政拨款收入

12,554.52

18,450.52

5,896.00

46.96%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554.52

18,450.52

5,896.00

46.96%

其他收入

262.43

359.29

96.86

36.9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58万元,占总支出的8.05%;项目支出16,979.96万元,占总支出的91.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96.80万元,增长46.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8万元,下降4.84%;项目支出增加5,972.39万元,增长54.2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及彩票市场政策调整至结转2023年资金较多,致2023年使用的资金支出明显增加;2023年全年福利彩票销量较2022年增加,按彩票销量一定比例提取的业务费同步增长,导致本年收入增加;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结合预算年度项目计划,2023年使用的资金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22年、2023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增减变化

增减比率

本年支出合计

12,569.74

18,466.54

5,896.80

46.91%

基本支出

1,562.17

1,486.58

-75.59

-4.84%

其中:人员经费

1,217.31

1,270.16

52.85

4.34%

公用支出

344.86

216.42

-128.44

-37.24%

项目支出

11,005.68

16,979.96

5,974.28

54.28%

专用结余—职工福利基金

1.89

0

-1.89

-1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6.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79.96万元。其中:1、彩票发行销售业务项目支出15,121.6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06%,主要指用于开展福利彩票销售业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彩票销售渠道建设费、彩票印制费、彩票物流管理费、市场营销费、市场宣传推广费、彩票销售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专线通讯费、市场调研费、彩票销毁费等支出;2、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1,842.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85%,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品牌建设和公益宣传推广营销项目、销售网点设备购置及形象化建设项目;3、其他项目支出16.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购置代税务局收缴各项税费的设备及相应税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实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我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全部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8万元,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决算为32.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34%,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8万元,决算为1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9%,完成年初预算的7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万元,决算为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8万元,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通过电子卖场比价平台购买新能源汽车压低购车单价;2、2023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厂商质保期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低于比平均用车成本;3、2023年单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处于较低水准,相应公务接待费总额低于公务接待费总定额。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下降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73万元,下降12.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4万元,增长21.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2台,致公车运维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8万元,增长501.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疫情放开,致2023年公务活动正常成行,致公务接待费回归合理区间。

(四)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因原业务用车(2辆)服役期限较长,经检测站多次检测安全系数较低建议报废,达到报废条件已报废。为了满足业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履行销售管理工作职责,为云南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于2023年新购置2辆新能源汽车作为业务用车。开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中心到州市市场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省福彩中心及中国福彩中心到云南调研考察12批次8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省编办批复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属于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资产总额133,51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21.06万元,固定资产18,989.3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02.3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6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45.25万元。无偿转出房屋建筑物2542.99平方米,账面原值1,038.4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02.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09.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5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将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5〕10号)文件要求,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将彩票销售机构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的批复》(云财综〔2016〕28号),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2016年起被纳入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单位预算和决算不再纳入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和决算,直接报省财政厅审批。

2023年度单位取得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故我单位2023年度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均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性基金,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彩票资金,是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是指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是指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按照彩票销售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活动的经费。

彩票销售机构,是指省一级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



附件: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

云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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