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按照《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省民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机构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食品经营许可等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通办”、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
(一)联办事项
1.养老机构备案(牵头事项);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3.社会保险登记;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6.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8.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9.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10.食品经营许可。
(二)职责分工
省级层面:省民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配合,分别负责梳理本部门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县级层面:各地民政部门牵头,参照省级方案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只进一门”,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办事指南开展审批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
(三)实施步骤
2026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和流程图。
2026年4月底前:完成事项配置并统一发布办事指南,上线政策解读、常见问题等,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
2026年5月底前: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设立办事窗口,实现线下“只进一门”。
2026年6月底前:上线业务系统,实现在线办理。
2026年7月底前: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客户端、小程序。
2026年8月底前:全面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统一出件”模式。
(四)涉及范围
服务对象:在云南省内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批服务层级:省、市、县三级。
办理形式:线下窗口办理(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五)执行标准
说明:以上各事项法定时限合计为135个工作日。由于实行并联审批,总承诺办结时限为17个工作日(依法需要进行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审批时限内)。
申请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且状态正常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与对外公示材料清单目录一致。
综合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各部门按职责进行实质审查。
“一件事”:指将企业群众需要办理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对接,整合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
并联审批:多个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同步办理、同步反馈,以最长单项时限为总时限,不再累计计算。
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可先行办理备案等手续,后续由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对虚假承诺依法处理。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通过省电子证照库共享调用,申请人免于提交纸质件。
减跑动:改革前需分别跑办7个部门,平均每个部门2-3次,合计跑动16次;改革后线上0跑动,线下仅需跑1次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专窗,结果统一送达。
减环节:改革前10个事项均需办理事项申请、事项受理、事项办理、出具结果4个环节,合计40个环节;改革后整合为统一受理、统一组织现场查验、联合办理、统一出具结果4个环节。
减材料:改革前需分别向7个部门提交材料共计80份;改革后全量事项中仅需提交必要性材料24份(通用3份+专用19份),精简率达70%。
减时限:改革前各事项法定时限合计135个工作日;改革后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17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程序),压减约87%。
数据共享免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照通过系统调取,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件。
免费邮寄:纸质证照可选择免费邮寄送达,减少群众跑腿。
帮办代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对比项 | 改革前 | 改革后 |
办理方式 | 分别向7个部门提交申请,串联办理 |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
跑动次数 | 16次 | 线上0次/线下1次 |
办理环节 | 40个 | 4个 |
申请材料 | 80份 | 24份必要性材料 |
办理时限 | 135个工作日 | 承诺17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程序) |
信息共享 | 部门间数据不互通 | 系统自动推送、共享核验 |
结果送达 | 分别领取纸质证照 | 电子证照统一推送,纸质免费邮寄 |
消防要求:总建筑面积>1000㎡的养老机构必须办理消防验收;≤1000㎡的必须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环评要求:建筑面积≥5000㎡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他情形(含建筑面积<5000㎡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
施工许可:装修投资额≥100万元或面积≥1000㎡的,须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医疗机构备案: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审批。
社保医保: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医保登记,可在本事项中一并申请。
新建改扩建:涉及新建、改扩建的,须先行取得规划许可和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承诺制监管: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法处理。
系统上线:2026年6月底前,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宣传培训:各级民政部门将组织窗口人员、审批人员全覆盖培训,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
动态优化:根据运行情况和群众反馈,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和系统功能。
考核评估:将“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推进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咨询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专席)
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我要问”栏目
监督投诉:12345热线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