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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9/202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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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养老服务处
发布日期
2026-04-28

《云南省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按照《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省民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养老机构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食品经营许可等跨部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通办”、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

三、主要内容

(一)联办事项

1.养老机构备案(牵头事项)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3.社会保险登记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6.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8.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核发9.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10.食品经营许可

(二)职责分工

省级层面:省民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配合,分别负责梳理本部门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县级层面:各地民政部门牵头,参照省级方案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只进一门”,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办事指南开展审批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

)实施步骤

20263月底前: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申请表和流程图。

20264月底前:完成事项配置并统一发布办事指南,上线政策解读、常见问题等,建立12345热线知识库。

20265月底前: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设立办事窗口,实现线下“只进一门”。

20266月底前:上线业务系统,实现在线办理。

20267月底前: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客户端、小程序。

20268月底前:全面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统一出件”模式。

(四)涉及范围

服务对象:在云南省内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批服务层级:省、市、县三级。

办理形式:线下窗口办理(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五)执行标准

1.申请材料标准

2.办理条件与时限标准

说明:以上各事项法定时限合计为135个工作日。由于实行并联审批,总承诺办结时限为17个工作日(依法需要进行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审批时限内)。

3.审查标准

申请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且状态正常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与对外公示材料清单目录一致。

综合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各部门按职责进行实质审查。

、关键词诠释

“一件事”:指将企业群众需要办理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系统对接,整合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

并联审批:多个审批事项同步受理、同步办理、同步反馈,以最长单项时限为总时限,不再累计计算。

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可先行办理备案等手续,后续由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对虚假承诺依法处理。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通过省电子证照库共享调用,申请人免于提交纸质件。

、惠民利民举措

减跑动:改革前需分别跑办7个部门,平均每个部门2-3次,合计跑动16;改革后线上0跑动,线下仅需跑1政务服务大厅“一件事”专窗,结果统一送达。

减环节:改革前10个事项均需办理事项申请、事项受理、事项办理、出具结果4个环节,合计40个环节;改革后整合为统一受理、统一组织现场查验、联合办理、统一出具结果4个环节

减材料:改革前需分别向7个部门提交材料共计80;改革后全量事项中仅需提交必要性材料24(通用3+专用19份),精简率达70%

减时限:改革前各事项法定时限合计135个工作日;改革后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17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程序),压减约87%

数据共享免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照通过系统调取,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件。

免费邮寄:纸质证照可选择免费邮寄送达,减少群众跑腿。

帮办代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新旧政策差异

对比项

改革前

改革后

办理方式

分别向7个部门提交申请,串联办理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跑动次数

16

线上0/线下1

办理环节

40

4

申请材料

80

24份必要性材料

办理时限

135个工作日

承诺17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程序)

信息共享

部门间数据不互通

系统自动推送、共享核验

结果送达

分别领取纸质证照

电子证照统一推送,纸质免费邮寄

七、注意事项

基础事项养老机构备案、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为基础事项,其他事项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勾选。

消防要求:总建筑面积>1000㎡的养老机构必须办理消防验收;≤1000㎡的必须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环评要求建筑面积5000㎡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他情形(含建筑面积<5000㎡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

施工许可:装修投资额100万元或面积≥1000㎡的,须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

医疗机构备案: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审批。

社保医保: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医保登记,可在本事项中一并申请。

建改扩建:涉及新建、改扩建的,须先行取得规划许可和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方可申请消防验收。

承诺制监管: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法处理。

、后续工作

系统上线20266月底前,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宣传培训:各级民政部门将组织窗口人员、审批人员全覆盖培训,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

动态优化:根据运行情况和群众反馈,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和系统功能。

考核评估:将“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推进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专席)

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我要问”栏目

监督投诉12345热线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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