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服务基层社区治理,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印发《云南省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社区慈善是慈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区慈善是引导慈善资源向基层流动、培育居民慈善意识、凝聚社区慈善合力、畅通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2021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近年来,全省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慈善服务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已实现慈善会省、州、县三级全覆盖,并逐步向社区发展,在服务社区困难群众、社区环境改造、社区文化、居民议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慈善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印发《云南省推动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机制。
第一部分明确了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区慈善植根于基层、直接面对和服务基层群众的优势,夯实慈善事业发展根基。第二部分从完善社区慈善发展体制机制、培育壮大社区慈善主体、打造社区慈善阵地、拓展社区慈善资源、突出社区慈善重点等方面明确了发展社区慈善事业的主要任务、具体方案和方法路径,通过基层党建工作与社区慈善发展深度融合,探索推动“慈善+”服务模式,促进多元主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区共益合力,有效统筹慈善主体、慈善阵地、慈善资源,汇聚力量推动社区慈善发展,同时明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护等9个方面的重点。第三部分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支持、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保障社区慈善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一)突出党的领导。《实施方案》强调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社区慈善发展深度融合。
(二)突出多元主体。《实施方案》提出探索推动“慈善+”服务模式,促进多元主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区共益合力,在培育壮大社区慈善主体的同时,打造慈善阵地,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三)突出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明确加强慈善资源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护等有效衔接,就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策划实施贴近群众的社区慈善项目提出了9个方面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