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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2-04

云南省民政厅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约谈

云南省民政厅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约谈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1日,云南省民政厅对未按时参加2022年年度检查的111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负责同志集中通报了未按时参检的社会组织,指出了各约谈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面对面详细解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民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等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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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各有关社会组织要正视存在问题,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建会、管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的沟通汇报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会议强调,依法办会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各有关社会组织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制度,规范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立足本行业本领域优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通过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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