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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2501/20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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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7

云南省民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云南省民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38号;邮编650024;电话:0871-65732536;传真:0871-657313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云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公开,守正创新,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修订《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发布信息833条、云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37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社会组织管理、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备案、慈善事业、行政执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等民生保障领域相关政策开展多方角度全方位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全年发布政策措施信息19条,发布解读产品12个,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主流媒体解读23次。强化决策公开,积极听取民意,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出台前,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深化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全年共征集意见9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接收登记信息,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提升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信息需求,积极主动回应。对复杂申请,加强与有关部门、法律顾问会商研讨,提升答复质量。全年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2023年结转办结1件、2024年新收办结11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做好内容安全保障工作。坚持日常巡网和不定期“回头看”相结合,确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准确、及时,运行安全可靠。加强政策文件管理,对已失效、废止文件及时标识,更新调整文件目录,实时向省政府文件库推送主动公开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改版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围绕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优化页面设计、加大栏目整合力度,做好互动交流,全面完成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云南民政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与门户网站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云南省民政厅网站2024年网站总访问量194.83万次,微信公众号累计订阅数3.96万。

(五)监督保障。整合网站咨询、留言、建言献策栏目,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不断提升热线响应率、满意率、按期办结率。坚持问题导向,下发政务公开发现问题整改通知,对主动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网站建设功能待优化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指导,切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网络安全防护,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IDS)和Web应用防火墙(WAF),防止外部攻击和数据泄露。加强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运维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实时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事件,确保网站稳定运行。全年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未发生被篡改、被攻击等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云南省民政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群众诉求处理机制不健全,办理流程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需进一步增强。

2025年,云南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立群众诉求处理机制,从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到归档全流程进行规范,形成工作闭环。二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4年)的通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办公室指导督促作用,建立工作提醒,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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