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慈善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2-09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12月8日下午,云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全省慈善工作视频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王勇国务委员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讲话精神和民政部领导关于慈善工作讲话精神,省总工会、昆明市民政局、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获奖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省慈善总会、曲靖市慈善总会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玉荣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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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共同推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慈善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它体现了人类最美好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繁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慈善事业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任务,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践行宗旨意识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最大优势。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慈善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完善监管并重,推动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培育发展慈善主体,积极壮大慈善力量,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慈善组织和其他慈善主体。要拓宽参与渠道,倡导全民慈善,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道、慈善乡村、慈善学校、慈善公园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积极倡导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风尚。要建立健全慈善监督体系,强化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管,对慈善财产的募集、管理、使用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监管执法,对超额募集、违规募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提醒告诫、依法依规查处,以慈善为名进行诈骗牟利的要严厉打击。要建立和完善慈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推动慈善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资产、业务活动等管理制度,促进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公开透明。要加快建设集中统一的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体系,推动建立真实、完整、及时、公开的慈善体系。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意图,充分用好中央的政策文件精神,充分用好发展慈善事业的优势资源,善于借力借势推动工作落实。要抓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抓紧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抓住工作重点,以对组织高度负责、对慈善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注重效率、狠抓落实,充分彰显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的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慈善事业在“十四五”期间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新发展阶段努力开创慈善工作新局面。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单位)有关同志和省慈善总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教育基金会等6个慈善组织负责人在省民政厅主会场参会,省级以下民政系统及相关部门(单位)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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