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动员会议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0-25

云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动员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结全省社会组织决战脱贫攻坚取得成就,分析当前乡村振兴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社会组织领域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10月22日上午,云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动员会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辉和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性社会组织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出个好主意”的良好工作氛围,在打赢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2017年至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通过发动会员单位和自筹等方式,开展扶贫项目1000余个,共筹集物资(含资金)10.4亿元,约100余万困难群众受益。

会议认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也是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社会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要转变帮扶思路方法,增强社会组织接续助力乡村振兴的针对性,着力在推动思想观念、工作重点、工作方式上转变,找准助力着力点,推动社会组织接续助力乡村振兴持久见效;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章程办事,确保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阳光透明、标准规范;要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主动投身、积极参与,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等方面主动作为,为新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基金会为主的慈善组织,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解民困的“民生”项目,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科技类社会组织要紧紧围绕“科技创新”这一主题,引导科技工作者面向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科技志愿服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农村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行业协会商会要紧紧围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这一主题,发挥好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争在促进特色农业、畜牧养殖、边境商贸等经济领域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扛起责任担当、砥砺初心使命、践行“四个服务”职责,通过为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支援和志愿服务,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改善;通过开展村农村青年、留守妇女等群体的培训,推动社会组织以常态化、持续性的方式参与乡村建设、服务特殊人群。三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品牌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加强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创新经验总结推广和先进经验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头雁效应”,积极推报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新经验和亮点工作,努力为社会组织增光添彩。

会上,观看了昭通、怒江、临沧3个受助地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视频,3家省级社会组织作了交流发言,云南省慈善总会代表社会组织宣读助力乡村振兴倡议书。2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认领了49个项目,投入资金21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向参会单位和社会组织赠送了《云南省社会组织2020参与脱贫攻坚案例集》,同时为15家省级社会组织颁发了2020年度省级社会组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单位”牌匾。30余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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