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党组统一安排部署,4月1日至3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长田荣屏同志率省厅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小组一行3人深入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市,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小组紧紧围绕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稳定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问题的总体要求,采取随机入户走访、召开小型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先后深入兰坪县河西乡、中排乡、兔峨乡,泸水市老窝镇、上江镇的部分村组、易地搬迁安置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政策、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田荣屏同志就兰坪县、泸水市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精准认定保障对象。要充分发动乡(镇)、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标政策标准,逐一入户排查遗漏对象,严格落实政策要求,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确保兜住、兜准、兜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兜底保障对象。二要关注特殊困难人群。重点关注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获得重特大医疗救助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核查等方式,准确研判资格条件,坚决杜绝漏保、错保、一兜了之。三要加强政策学习。结合当前民政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等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文件,提高基层各级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四要改进工作方式。要把长远和近期的工作区分开来,对照《云南省社会救助挂牌督战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聚焦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做好近期工作,统筹推进长远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下沉工作力量,督促指导镇、村民政工作落实。五要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民政工作。切实加强安置点基层政权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确保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在易地搬迁安置点不脱节、不断档。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市有关负责同志随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