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经请示省委“两新”工委、省民政厅党组同意,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党建“龙头”示范选树工作。通过民主推荐、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等环节,经党委会议和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命名表彰所属首批6个“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党组织和10名“十佳党组织好书记”。
11月4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在昆明举行“龙头”示范选树颁奖仪式,会上宣读了《中共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命名社会组织党建“龙头”示范选树名单的通知》,为被表彰的6个党组织和10名党组织书记颁发了牌匾和证书。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林辉出席会议并讲话。社会组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所属20余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共计50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此次被表彰的党组织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巩固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指出,其他各党组织要以被命名的党组织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