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文件,通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情况。
本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保障与管理、工作效果3个指标进行评价,包括13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及工作创新加分项、安全管理扣分项。经地方自评、部门联评、地方评委评分和第三方抽样调查,民政部、财政部对各省份平均指标进行逐项评分后,最终确定评价等次。我省在此次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