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决策部署,总结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取得成就,交流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巩固住、拓展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做贡献,5月17日,云南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频推进会议。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辉主持会议。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迪庆州以及弥渡县、禄劝县民政局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政系统头等大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业务工作,坚决扛稳扛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推进兜底保障责任、政策、工作有效落实,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认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民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继续当好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的忠实践行者,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旺盛的斗志、更饱满的状态,做实做深做好工作。要注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宣传党的民生思想,传播党的为民宗旨,宣讲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教育引导广大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关键之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保持全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联合扶贫部门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重点关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任务完成等情况,切实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全面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对象和范围,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抓紧建设我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做好“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分类分层纳入救助帮扶政策范围。三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要切实抓好去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快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兜底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合理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要认真落实好2021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等提标工作安排,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五是统筹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继续加大特殊群体服务和保障力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民政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婚丧改革和移风易俗,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会议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始终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坚决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刻认识民政部门担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将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重中之重,纳入民政“十四五”规划、行业发展计划,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持续发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