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云南省社会组织2019年年检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凡2019年12月31日前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和2019年6月30日前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检。
为确保年度检查和有效预防疫情两不误,2019年社会组织年检将通过“互联网+”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分批年检、分批公告结论的方式进行。省民政厅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2019年度年检结论。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民政部“互联网+社会组织”行动方案,我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不断完善,有效提升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