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要求,云南省民政厅扎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省民政厅党组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山同志强调,要积极参与学习,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在执行上带好头,坚决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要落实普法责任制,让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要运用法治思维,用标准化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及时印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中民政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普法的首要任务,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慈善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城乡社区组织、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政策文件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各项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形式灵活便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平台,通过处务会、支部会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防控疫情工作,提升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实效。
通过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全厅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