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省内立法调研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26


11月19日至22日,省民政厅组织《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起草调研组到保山市、德宏州、安宁市开展省内立法调研。熊梅副厅长参加安宁市调研。

在保山,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保山学院、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兰城街道995平台、保山市儿童福利院调研保山市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及“两工互动”情况;在德宏州,调研组先后到芒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德宏师专调研志愿服务站建设及跨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在安宁市,调研组先后到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金方街道新村社区调研志愿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经验做法。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分别与当地民政局、文明办、团委及志愿服务机构负责人座谈。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各地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汇报,了解当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问题清单》,与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参会人员对我省志愿服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是在两次省外立法调研基础上开展的,旨在了解志愿服务发达省份好的经验做法,深刻认识我省志愿服务发展实际,发现本土好经验的做法,力促《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成为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我省特色、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发展的良法。

省文明办、团省委、起草组专家及厅人事(社会工作)处、民管二处、基层政权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同志共11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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