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20

    11月16日下午,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实施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新参加会议并讲话。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范斌教授,相关州(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第一、第二批沪滇“牵手计划”的援派及受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是在沪滇社会工作领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任务,对缩小社会工作区域发展差距,发挥好社会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专业作用,推动贫困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更好服务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后,全省将有20个项目覆盖14个州(市)。要从贫困地区社会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以及民政事业发展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出发确定专业服务内容;要以深度贫困地区的老年群体、特殊人群、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等为重点,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让深度贫困地区群众感受和享有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要根据贫困地区贫困程度、自然条件、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民族宗教等差异性,在遵循“牵手计划”总体要求、完成既定任务的前提下,鼓励“牵手计划”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创新实践;“牵手计划”切实要在精准扶贫、激发内生动力、提升社区发展能力、传递温暖关爱上发挥优势。

会议要求:按照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部署,“牵手计划”主要完成四大项任务。一是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受援地要在援派机构的帮扶下至少孵化培育1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争取在村或镇层面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二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受援机构要在援派机构的帮扶下至少培养3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是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受援机构和援派机构每年要合作开展至少1个服务人群明确、服务目标明确、服务流程完整、服务对象满意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受援地在援派机构的支持下,出台一项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探索一套符合当地贫困地区特点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建立一套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壮大基层民政力量的有效机制。同时,两批“牵手计划”实施机构要相互学习、相互取经,做好衔接工作,保证项目的持续推进。

会上,观看了“沪滇行·牵手行”视频片,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范斌教授代表上海市民政局作了发言、云南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针对如何做好第二批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作了工作安排。上海市援派机构、文山州民政局、云南省受援机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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