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性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社会组织依法办会和规范运行的法治意识,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12月26日,省民政厅召开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集中约谈工作会,对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检查和2023年度检查结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217家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并对年检结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年检结果运用。 会议通报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情况,指出各约谈对象存在的违规情形,现场解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法治意识。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等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是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
会议要求,各参会社会组织要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认真学习社会组织有关法规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指导,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正视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对照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省民政厅将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政治功能与法定职责,统筹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不断筑牢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防火墙”,以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