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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00160902/201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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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
2019-06-19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18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云民政法〔2019〕12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邵维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殡葬制度改革的建议》(第0318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的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的基础。2007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91号)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选址、建设要求、项目审批、资金来源、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2016年1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65号)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制定和完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与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设施数量、布局和规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2019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中明确: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鼓励依法将现有坟山、“龙山”集中安葬点等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和管理范围;统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等殡葬事业发展经费,并切实加强绩效管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确保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

省民政厅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以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至2019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85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共安排9120万元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补助,其中支持保山市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资金1864万元。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继续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的长效机制,视省级福彩公益金情况,加大对腾冲市资金支持力度。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琦薇  0871—6573272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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