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00000160902/20180013
字号
文章来源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
2018-09-28

省民政厅圆满完成2018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省民政厅圆满完成2018年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省民政厅共承办建议提案89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8件、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51件。主要涉及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灾害救助、行政区划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等8个方面的30多项具体工作。截至9月底,省民政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及针对驻滇部队代表团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结,办复率、协商率均达100%。

二、主要做法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省人民政府履职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省民政厅在总结历年办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始终坚持“讲政治、重质量、求实效”的原则, 秉承“办好一个建议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理念,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沟通协商到位、办理质量到位,跟踪督办到位、办理效果到位,狠抓建议提案办理精细化工作,切实做到精细化安排部署,精细化办理提案建议,精细化服务委员代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建议提案反映基层实际,代表着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省民政厅切实把解决好、落实好代表和委员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议议案的部署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责主业,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的纽带、展示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的途径、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来认识并加以推动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实现精准办理。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政策法规处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入心、责任在肩、措施在手、任务落实。2018年,省民政厅先后组织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和督办会,厅长对办理工作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分管厅领导具体抓协调落实。为精准确定建议提案办理的承办处室,提高办理质量,安排专人负责建议提案的梳理、分件、收集、整理全流程。在厅内采取了“三轮协商分配法”,第一轮由政策法规处根据各处室职能职责拟定初步分配方案后征求意见;第二轮召开建议提案统一交办会,由各承办处室当场确认签字,有争议的当场协商调整;第三轮在办理过程中产生争议的,采取小范围协调会的方式,由厅领导确定承办处室。通过以上方式,实现了精准、精确办理建议提案,确保了办理工作有的放矢。

(三)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云民政法〔2018〕5号),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工作流程和答复格式标准模板,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执行“承办人员协商后提出答复意见——处室负责人审核内容——政策法规处审核复文格式——厅办公室核稿——分管厅领导签发”的办复程序,复文格式标准统一规范。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处室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复文内容,确保答复内容客观准确、言之有物,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政策法规处把关复文格式,确保格式统一规范;厅办公室严格公开属性审查,认真核稿。通过层层把关,规范流程,严把复文质量关,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和内容过硬,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强督办催办,提高办理效率。为切实改变以往办理工作拖沓、办理不规范的问题,办理工作中,省民政厅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面商工作的通知》《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几点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问题清单》《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最后再次强调几点注意事项的通知》,反复强调办理工作规范,加强督办催办,办理工作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五)注重沟通协商,增强办理实效。省民政厅始终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今年,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对面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三个一律”:“重点建议提案一律面商、集体建议提案一律面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明确要求面商的一律面商”,通过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争取理解支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注重与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力求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实际工作,协调解决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真正实现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注重与督办单位的沟通,及时向省人大选联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汇报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注重内部沟通,对涉及两个以上处室业务的建议提案,明确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和办理时限、要求,政策法规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在分件前期与相关处室充分沟通,确保精准分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办理工作实效。

(六)突出重点,推动成果转化。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办好建议提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民政厅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台账”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办结时限、办理要求,做到“一个方案管总、一个标准引领、一套班子落实”,各具体承办处室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步骤、任务措施,严守时限、有序推进、精准办理。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要求,从审查工作方案入手,坚持高标准、高规格、高要求,切实把重点建议提案办成精品、办成示范、办出成效。今年,我厅主办的关于发挥社会工作机构作用助力社区治理及基层公共服务的提案》(109号)被省政协明确为重点督办提案,省民政厅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狠抓时间节点,开展专题调研,于7月18日组织召开了109号督办提案面商会,提案办理成效明显,得到了提案者和督办单位的高度好评。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成果转化。省民政厅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 “办好一个建议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民政改革发展的助推器,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及时发现当前民政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推动民政业务工作的改革、创新和突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实现建议提案办理与民政业务工作双推进、双落实。针对今年建议提案涉及的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建议,省民政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研究制定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制度。这些政策制度的制定出台,一方面回应了代表委员所提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完善了民政工作政策体系,为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政厅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 邮编:650224
版权所有:云南省民政厅 网站维护: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滇ICP备170021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2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676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