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民政部组织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为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是总结推广基层治理创新经验做法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案例征集活动作为宣传推介本地基层治理成效的有效抓手,对照《通知》要求,深入分析研究,积极组织申报。
二、确定申报对象。县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典型案例征集范围、流程和工作要求,结合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村级议事协商试点等实践创新情况,优中选优,遴选确定申报对象。每个县(市、区)可自主确定申报典型案例。
三、严格审核把关。州(市)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综合考虑工作基础、经验成效、示范效应、选题内容等因素,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推荐典型案例。原则上每个州(市)选送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案例各1个。
四、认真总结提炼。各地要注重申报案例的创新性、典型性,深入挖掘案例的亮点,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避免经验雷同、千篇一律。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传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同步报送至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联系人及电话:古旭,0871-65731350、15987102006;邮箱:360766478@qq.com。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pdf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