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关于转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共梳理出现行的32个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经审查,未发现其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
特此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