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我们对民政系统(行业)内各级单位及其所属(主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在办事过程中向群众、企业 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集中地清理,经审核论证并按程序报批后,现决定精简取消2项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办事所需申请材料情况进行监督。省民政厅咨询电话:0871—65730685;监督电话:0871—65730685;电子信箱:1012523873@qq.com;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邮编:65022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