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6﹞191)号执行。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伤残军人提供康复辅具配置及康复护理服务,并面向社会提供康复辅具服务。
(二)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狠抓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补短板、强弱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注重工作实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工作: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民政厅部分项目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0〕45号、68号)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义肢助残”项目资金1041万元。分别对昆明、曲靖、昭通、楚雄、丽江等州市社会低收入家庭和民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残疾人、老年人共577名贫困残疾人安装配置了假肢、助听器以及配送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具。
2.根据云财社〔2019〕287号、151号、云财社〔2020〕162号文件批复,云南省“福康工程”项目共下达资金535万元。分别对昭通、楚雄、丽江、怒江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的305名贫困残疾人配置了假肢。
3.2020年,全省残疾军人辅具配置服务项目首次采用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中标金额148万元,服务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为残疾军人安装配置假肢以及配送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为省民政厅直属的正处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云编办[2016]191号文,中心事业人员编制11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1名,工勤人员编制12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在职实有82人,财政部分供养82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专业技术人员51人;工勤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7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73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78万元,占总收入的62.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36万元,占总收入的15.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2.42万元,占总收入的46.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028.35万元,占总收入的37.6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80万元,减少5.3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经营收入增加588.66,增加133.8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项目经费拨款方式改变,从而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主要增加了荣军项目、福康工程项目的收入及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服务管理,患者有所增加)。
收入占比分布图表如下图所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64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14万元,占总支出的16.42%;项目支出1282.42万元,占总支出的48.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931.97万元、占总支出的35.1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214.21万元,增加8.8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项目经费拨款方式改变,从而使项目收入减少,支出也随之减少;经营支出增加28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购买假肢材料的支出。
支出占比分布图表如下图所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1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4.45万元,增加1.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调增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离休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3%;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7%。
基本支出占比分布图如下图所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2.42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78.69万元,减少5.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义肢助残”为残疾人员更换假肢及辅助器具项目经费支出349.55万元;减少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文山因战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项目179.25万元;减少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彩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经费支出334.00万元;减少为全省残疾军人更换假肢及辅助器具项目经费支出150万元;增加福彩公益金“福康工程”项目经费支出235.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民政厅部分项目经费的通知》(云财社〔2020〕45号、68号)2020年度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义肢助残”项目资金1041万元。分别对昆明、曲靖、昭通、楚雄、丽江等州市社会低收入家庭和民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残疾人、老年人共577名贫困残疾人配置了252具小腿假肢、188具大腿假肢、5具髋离断大腿假肢、7具半足假肢、55具前臂假肢、28具上臂假肢、26具腕离断假肢、12具肩离断假肢、4具肘离断假肢;安装配置120台助听器;配送200辆轮椅、200副拐杖、624把淋浴椅、232把坐便椅、156张护理床,并为他们进行了康复训练,实现了他们回归社会的愿望;让听障老人从无声世界回到了有声世界,使其得到有效的、最实际的帮扶。极大地改善其残障状况,是“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支持我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措施,有力彰显了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授权支付结余资金的批复》(云财社〔2020〕14号),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文山因战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项目是去年项目的延续,财政返还资金3.05万元。用于为文山州因战伤残和生产生活触雷致残人员安装的假肢及助听器等康复辅具以及后期维修维护费、售后服务费用等。保障了假肢及助听器等器具的质量和作用,提高了受助对象的生活和劳动能力,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关心关爱。
3、根据云财社〔2019〕287号、151号、云财社〔2020〕162号,云南省“福康工程”项目共下达资金535万元。分别对昭通、楚雄、丽江、怒江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的305名贫困残疾人配置了102具大腿假肢、153具小腿假肢、2具髋离断大腿假肢、29具前臂假肢,16具上臂假肢、2具肩离断假肢、2具肘离断假肢,共计305具。项目有效改善了受助对象残障状况,提高了其生活和劳动能力,受助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助力了我省贫困残障群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认真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
4、2020年,全省残疾军人辅具配置服务项目首次采用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我中心作为中标机构,中标金额148万元,服务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为方便项目受助人员,派遣技术人员赴项目实施地区,开展现场取型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并为他们进行康复训练,实现了他们回归社会的愿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20%。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经费拨款方式改变,从而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省残疾军人安装维修假肢及更换辅助器械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2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发放等。
(2)社会福利-康复辅具科目支出39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支出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此经费系2019年结转和结余经费,2020年继续使用,2020年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改为2081003康复辅具)。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为省民政厅直属的正处级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省财政只拨付部分单位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财政资金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三公”经费支出),单位日常开支的“三公”经费及其他日常费用开支由单位自有资金列支。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零。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334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1.55万元,固定资产2510.02万元,无形资产11.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4.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6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2463.93平方米,账面原值407.2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9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47.18 | 821.55 | 2510.02 | 1292.35 | 90.62 | 0.00 | 1127.05 | 11.48 | 4.1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
6.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7.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情况表.xls